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報


  • 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報
商品型號 CHW-28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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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 S B N 4711871496668
作者 總統府公報室
出 版 社 成文出版社
出版年份 1948-1980,
叢書系列 民國史料
圖書分類
裝禎方式 精裝
頁數 150冊
  • 定價: NT268,800

  • 售價: NT215,040 (8折 )

1947年,國民政府結束訓政時期, 頒行憲令, 經普選產生國民大會, 依據憲法於1948年5月20日, 「總統府」在南京成立, 出版「總統府公報」, 後總統府遷至台灣, 總統府公報續在臺北印行, 總統有下列之職權: 1) 依法公佈法律,發佈命令。2) 依法行使締結條約及宜戰購和之權。 3) 依法宣佈戒嚴及解嚴。4) 依法行使大赦、特赦、減刑及複權之權。5) 依法任免文武官員。6) 依法授與榮典。6) 依法發佈緊急命令。依此職權,總統實為法律、命令、締約、任免官員之發佈任免者,而總統府乃政府之最高權力機構,國家一切最高決策及所有法令、規章、人事,皆出自總統府。「總統府公報」者,即記載此類法令、規章、人事及一切出自總統府之檔。按「總統府公報」之體例,有下列各項:1) 總統令: 包括指令、訓令、代電、函等,某中法令之公佈、規章之制定、人事 之任免,皆依原件轉錄。2) 院令: 五院所有公告、議決、判令,皆載於其中,乃中央政府五院所發佈檔 之總錄。3)部令: 行政院所屬各部會之署令,及其它四院所屬各部之函電,皆錄於其中。4)專載: 登錄有關中央及地方政府之組織法。5)特載: 登錄國民大會及其它有關機關之諮文、函牘等。6)公告: 行政法院判決、公務員懲戒議決書等。7)法令解釋。8)某他: 如聘書、聲明、宣言、公告等。揆其體例,則「總統府公報」之內容,包括政洽、經濟、財政、法肆、軍事之文獻,不僅國家所有最高之決策、法令、人事,記載靡遺,即如國籍之取得.歸化與註銷,公務員之獎、懲與通緝,稅率表,社團之組織,行政法院判決書,更改姓名,著作物版權之登記、禁書之發佈,…等,無不具載。據此,則「總統府公報」實為國家一切文獻之淵藪,乃當代史之原始資料也。茲重印編為精裝一五Ο冊發行,以供國內外各圖書館暨國內各行政機構典藏參考之需。主要內容為: 總統令 院令 部令 專載 特載 公告 法令解釋<成文出版社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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